详解AMC新政!监管对其参与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寄予哪些厚望?

2022-06-15 15:03:19 NEW财金 微信号 

近期,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聚焦主业积极参与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中发挥积极作用。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与原则、处置盘活存量不良资产、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和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四大方面。其中在处置盘活存量不良资产方面,监管明确鼓励资产管理公司接受金融监管部门、地方政府委托,以轻资产方式积极参与化解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此外《意见》也将金融资产的收购范围适度拓宽。

在疫情持续反复和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下,银行业不良资产反弹压力不容忽视,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事件也频繁暴露。近年来,银行不断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21年,银行业累计处置不良资产3.13万亿再创历史新高,连续两年突破3万亿元。2017年至2021年累计处置不良资产11.9万亿,超过此前12年处置总量。

《意见》的印发,意味着监管层对于资产管理公司(AMC)在金融风险化解上寄予了厚望,部分业务范围的放宽也将给AMC带来利好,后续收购不良资产的步伐将会加快,有利于存量风险的加速出清。

01

监管频繁部署,AMC积极参与

早在2020年8月,银保监会就曾发布《关于妥善应对疫情冲击更好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化解处置风险功能作用的通知》,要求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专注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其化解处置金融和实体企业风险的功能作用。

今年2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关于促进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和兼并重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聚焦不良资产处置主业、发挥独特功能优势、助力化解金融风险相关政策措施。

多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也表态积极参与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

去年11月,中国长城(000066)表示,将坚持聚焦不良资产主责主业,切实发挥风险防范化解功能作用,做好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救助以及房地产金融风险、困境企业信用违约、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积极探索通过参与股权重组、设立专项纾困基金、托管等方式稳妥参与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与托管救助。

今年4月,中国信达在2021年业绩报告中表示,下一步将巩固主业领先地位,加快业务模式转型升级。加大不良资产收购力度,拓宽收购渠道,丰富处置手段,关注大型企业集团的风险处置需求,大力拓展中小银行风险化解、高风险机构托管救助等业务机会。

不久前,金融管理部门还召集了几家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研究资产管理公司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参与风险房地产企业的资产处置、项目并购及相关金融中介服务。

02

新增5类风险资产纳入收购范围

本次《意见》被视为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今年2月召开专题座谈会后的细化政策。政策方案综合了中国华融、中国长城、中国东方、中国信达和建投中信等五家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验,有利于增强其参与化解中小银行风险的主动性。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5月发布2022年度《中国金融不良资产市场调查报告》称,当前金融体系不良资产风险尚未完全暴露,银行业中小金融机构的不良率或将进一步上升,但上升幅度和空间相对有限。从不良资产的处置和风险化解的情况来看,预计2022年银行业金融机构仍将持续大力推动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

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9万亿元,较上季末增加653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69%,较上季末下降0.04个百分点。其中,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不良贷款率环比上升,2022年一季度为1.96%、1.43%,2021年4季度则分别为1.90%、1.26%。

为提高风险资产处置效能,根据《意见》,相关金融机构可以将此前不在收购范围内的5类风险资产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具体包括:涉及债委会项目;债务人已进入破产程序项目;本金或利息等权益已逾期90天以上的资产;债务人在公开市场发债已出现违约的资产;因疫情影响延期还本付息后再次出现逾期的资产或相关抵债资产。《意见》表示,资产管理公司批量收购前述类型资产的风险权重、操作规程参照不良资产批量收购业务办理。

风险资产扩充,将一些潜在的不良资产纳入AMC可收购范围,不仅有利于AMC自身经营风险的平衡,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丰富AMC收购标的范围,加速出清金融风险。

与此同时,为提升不良资产收购和处置能力,《意见》支持资产管理公司适度增加金融债券发行规模,并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依法依规认购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和资本工具,增强资产管理公司的资金和资本实力,支持资产管理公司更好发挥化解金融风险的功能。

03

鼓励AMC参与中小金融机构改革重组

近年来,商业银行逐步进入“微利”时代,中小银行前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问题开始逐渐暴露显现,风险事件不断发生。

根据2021年四季度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结果,现有高风险机构(8-D级)316家。《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显示,辽宁、甘肃、内蒙古、河南、山西、吉林、黑龙江等地区高风险机构数量较多。

不过,目前的高风险机构数量已经较峰值减少333家。金融风险日趋收敛的背后,是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工作的持续推进,最具代表性的是对三家风险外溢性较强的银行的三种不同处置模式——包商银行被接管并破产清算,锦州银行获工商银行、信达投资和长城资产财务投资并进行改革重组,恒丰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

与此同时,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市场竞争加剧,部分区域中小银行资产质量承压,中小银行兼并重组、“抱团取暖”共抗风险成为显著趋势。2020年9月以来,已有20多家中小银行实现合并,山西银行、辽沈银行、四川银行等兼并重组后的区域性银行已陆续开业,中原银行也已于近期完成了河南省城商行改革重组。

面对新一轮中小银行合并潮,《意见》提出了鼓励资产管理公司参与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兼并重组工作的方式——资产管理公司要发挥自身知识、技术、法律等优势,为并购方或地方政府提供咨询意见或制定兼并重组方案。相关中间业务服务可按照市场化方式收取费用,确保收费价格与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相符。资产管理公司要切实帮助相关中小金融机构建立完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同时,《意见》严禁资产管理公司直接出资持有风险金融机构股权,防止因处置风险产生新的风险。

《意见》还强调,资产管理公司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夯实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底数的基础上,全面评估风险,自主决定是否通过市场化收购处置不良资产、参与改革重组方案设计等方式,参与有关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不搞“拉郎配”,不摊派任务,不干预不良资产市场定价。

2020年以来,监管便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定位为“国之脊梁”,要求其积极投身于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中小银行风险化解和资本补充、托管救助高风险机构等重大金融风险处置的各项攻坚任务中。同时,当下的经济周期也将为资产管理公司带来较多的不良资产收购来源和业务机遇。

资产管理公司应用好政策、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以帮助金融机构、实体经济卸掉包袱、轻装上阵,为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金融业转型和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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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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