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探索打造新市民金融服务“上海模式”。
服务新市民出新招。6月28日,第一财经记者获悉,上海银保监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近期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十二条工作举措,聚焦新市民信贷、保险、担保、银行卡等方面,要求辖内金融机构将新市民金融服务纳入发展战略,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上海模式”。
加强新市民信贷支持
上海新市民主要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上海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目前上海约有1000万名新市民。
金融服务新市民,信贷支持是主要力量。《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强新市民创业就业的信贷支持。鼓励各银行机构加强对新市民创业形态、收入特点、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分析,探索更多收入认定方式,精准评估新市民信用状况,为新市民制定更加灵活、便利、普惠的创业贷款、小额贷款、消费贷款等专属产品和服务方案。
同时,对吸纳新市民就业较多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增加信用贷款投放,加大“首贷户”拓展力度,对依法无须申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者,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在同等条件下给予金融支持和利率优惠。
另对于新推出的无缝续贷,《通知》强调,要重视在新市民相关领域推进无缝续贷方式增量扩面,在实现“十百千亿工程”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无缝续贷业务占比。而且,以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为契机,针对新市民各类人才的创业创新需求,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加大对上海“9+X”产业以及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
在颇受市民关注的住房和教育问题上,《通知》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具体来看,在住房金融上,《通知》提出,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给予优惠利率政策。切实贯彻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满足新市民合理购房特别是首套房的信贷需求,提升借款和还款的普惠性和便利度。
而且,支持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拓宽新市民住房租赁渠道。鼓励开展出租人责任保险、承租人责任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业务,探索“保险+服务”模式,支持上海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在教育金融服务方面,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和各行业协会探索推行新市民金融顾问机制,依托行业协会和小微园区,着力加强新市民金融知识和金融风险教育。鼓励依法依规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技能培训等提供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促进新市民提高技术技能,增强创业就业能力。鼓励相关银行机构落实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加强银校合作,服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市民子女就学。鼓励加强新市民教育保险创新,积极发展学幼险、实习责任保险、教育机构责任险、普惠型学前教育责任险等保险业务等。
打造“10+N”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除了加大信贷支持,《通知》还从保险、理财、银行卡、征信服务等多维度提出了具体措施,为新市民打造全生命周期的“10+N”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具体来看,在保险方面,鼓励扩大个人医保账户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覆盖面,研究扩大“沪惠保”覆盖面、丰富普惠型保险产品供给的可行性。鼓励试点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鼓励参与承接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经办服务,提供新市民职业风险保障。
在担保方面,鼓励发展创业担保贷款、科创助力贷款等,加强“政银保担企”合作;鼓励保险公司提供更优惠的费率,为新市民提供担保增信;在养老产业方面,明确要加强对养老产业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支持新市民在常住地就地养老;支持试点保险机构聚焦新产业、新业态和灵活就业人员,推广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另在理财方面,要求扎实推进辖内养老理财等金融服务试点,规范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针对新市民家庭在储蓄存款、投资理财、保险计划等方面的结构变化和特色需求,提供具备稳健性、长期性、普惠性特点的养老金融产品。
除此之外,《通知》还提及要做好新市民“卡”,即加快推行小微企业和新市民简易开户服务,设置与客户身份核实程度、账户风险等级相匹配的账户功能;鼓励推出新市民专属银行卡,配套专属权益和资费减免;同时,鼓励最大程度减免新市民开户、结算、担保等方面的费用,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户费用给予更多优惠等。
对于新市民而言,征信服务同样重要。监管部门鼓励银行机构主动加强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对接,分类分批建立新市民数字金融信用档案;稳妥发展数字化金融产品,根据新市民不同群体提供更为灵活、实惠、便利的场景化金融产品;积极拓展征信查询渠道,提升新市民征信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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