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银保监局制定印发通知 推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

  为大力推动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黑龙江银保监局制定印发了《中国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办公室关于银行业保险业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针对服务体系不健全、产品创新不足、内部管理欠缺、外部生态不佳等问题,有针对性地从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推动外部生态建设等五方面对辖内各监管部门及各银行保险机构提出18点要求,推动形成体系建设完备、产品服务到位、内外齐头并进的科技金融格局,为龙江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

  【服务】

  发挥各类机构优势,统筹推动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共同发力。

  《通知》充分考虑银行、保险、非银行金融机构差异化金融服务优势和特点,从积极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作用、推动商业银行科技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强化科技保险保障作用、发挥非银行金融机构特色优势等四方面,立足龙江科技发展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攻关等重点方向金融需求,统筹推动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共同发力。鼓励商业银行积极支持黑龙江省航空宇航、页油岩等优势特色领域及前沿基础科学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领域研究,积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创新发展,支持黑龙江省数字产业、生物产业等重点攻关专项落地,支持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大豆玉米水稻抗逆高产新品种、生物创新药物及药用辅料等关键技术研究领域发展,确保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得到实效。

  同时,《通知》大力推进综合金融服务水平,明确提出“两个不低于”,即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信息科技类贷款增速不低于全国平均增速,法人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息科技类贷款增速不低于去年,推动商业银行科技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创新】

  开展保险产品试点,鼓励支持“双创”重点群体。

  《通知》针对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实际需求,结合科技企业发展阶段特点、金融需求和风险特征,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对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科技企业提供对应的金融服务,助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可获得性稳步提升。从探索科技信贷服务新模式、强化科技保险服务、加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服务等三方面,指导银行保险机构探索业务新模式,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试点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丰富信贷产品及知识产权保险业务品种,有效满足科技企业金融需求。同时,鼓励银行保险机构针对科技人才、“双创”重点群体拓展金融服务,为人才创业及人才保障提供金融支持。

  【管理】

  鼓励设立银行保险科技专营机构,组建科技金融专业团队。

  为提升银行保险机构服务科技创新发展质效,针对银行保险机构体系建设与科技金融发展之间的不匹配、提供科技金融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通知》从完善专业机构体系、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健全专门风险管理制度、改进专门考核机制、培育专业人才队伍等五方面,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实现内部精细化管理。一方面,鼓励机构通过设立科技专营机构、加强科技金融制度建设、优化业务流程等方式,提升银行保险机构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另一方面,在促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同时,压实机构主体责任,要求机构做好科技金融风险防范工作。鼓励机构对科技企业执行差异化“三查”标准,从长期收益覆盖长期风险的角度,延长科技信贷人员绩效考核周期,并允许对相关领域不良贷款适当放宽。此外,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组建专业团队、培养专门人才,加强科技领域行业研究,为科技金融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联动】

  健全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利用“信易贷”等政府公共数据平台,整合科技创新资源信息。

  为缓解银行保险机构与科技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进一步加强银行业保险业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提高风险保障能力和多部门协同合作能力,《通知》从健全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体系以及建立科技企业信息共享机制等三方面,鼓励各监管部门及各银行保险机构配合地方政府推进相关工作,充分利用“信易贷”和其他政府公共数据平台,整合科技创新资源信息,创新服务模式,形成合力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

  未来,黑龙江银保监局将继续积极配合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各项科技创新推动工作,与科技行业主管部门形成合力,加强政策引领,及时传导产业发力重点,畅通名单制管理信息渠道,促进政银企对接。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更好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王晓雨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