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银保监局联合13部门出台推动支持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37条措施

  湖南银保监局联合人民银行长沙中支、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13个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支持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新市民主要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针对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围绕加强组织保障、促进创业就业、满足安居需求、助力培训及子女教育、提高健康保险水平、加大养老服务保障力度、优化基础金融服务等8大方面提出37条具体举措,进一步促进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提高新市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切实增强新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意见》针对新市民金融服务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完善“两个机制”。一是推动完善风险分担机制。联合省财政厅等单位推动政府部门统筹相关信贷风险补偿资金,重点支持为新市民创业以及吸纳新市民就业的企业贷款融资提供风险补偿。健全面向民营和小微企业、覆盖所有市州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对新市民创业就业的增信力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更好发挥融资类保证保险的增信作用,切实解决吸纳新市民就业的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二是推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联合省税务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单位加强“银税互动”“信易贷”“湘企融”等融资服务平台运用,充分整合运用大数据和信用信息资源,推动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在符合规定条件下,及时共享新市民聚集的区域和行业信息,以及新市民社保、税务、住房公积金、水电气、民政及农民工工资等数据,减少信息不对称。

  《实施意见》结合湖南实际,聚焦服务“四大重点”。一是支持新市民创业就业。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民银行长沙中支、省财政厅等单位完善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按规定纳入支持范围,以长株潭地区为重点区域,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为重点人群,采取部门联动、定向试点的方式,推动创业担保贷款扩规模、提质量、增效益。落实10万元以下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政策,鼓励市县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创业主体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要求银行机构加强小微企业“首贷户”拓展和信用贷款投放,支持吸纳较多新市民就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获得信贷资金。二是满足新市民安居需求。联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单位引导银行机构大力支持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和岳阳市等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建设,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信贷支持力度,推行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措施。合理提高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在房地产各项业务中的考核比重。三是优化新市民子女教育金融服务。联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长沙中支等单位督促银行机构落实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落实还本宽限期延长、贷款期限延长和贷款利率优惠政策等要求,服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市民子女就学。积极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责任险和意外险业务,助力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四是加大新市民健康养老服务保障力度。联合省医保局等单位督导保险机构加强与政府部门合作,积极开发不与户籍挂钩的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主动对接新市民所在企业,为其提供更加灵活、实惠便利的健康团体保险产品。督导银行保险机构发挥渠道和科技优势,助力医保部门深入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积极推广新市民长期护理保险,探索异地赔付和快速理赔,满足新市民差异化养老需求。

(责任编辑:王晓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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