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银保监分局关于曲靖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何娟副主任任职资格的批复

曲银保监复〔2022〕59号

曲靖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你联社《曲靖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关于何娟同志副主任任职资格的请示》(曲农信联〔2022〕12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何娟曲靖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应在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书面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曲靖银保监分局

2022年7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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