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银保监复〔2022〕59号
曲靖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你联社《曲靖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关于何娟同志副主任任职资格的请示》(曲农信联〔2022〕12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何娟曲靖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应在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书面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曲靖银保监分局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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