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鹰潭监管分局2022年第1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鹰银保监罚决字〔2022〕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龚颖安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票据贴现资金管理不审慎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鹰潭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8月2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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