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退所得,领罚百万!服务报告相互抄袭、无针对性服务……贵阳农商银行向5家企业收取1141万元顾问服务费被认定“质价不符”

2022-08-11 13:10:07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张祎 每经编辑 陈星

8月9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令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农商银行”)违规向企业收取顾问服务费的行为浮出水面。

处罚信息显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两年半时间里,贵阳农商银行的两家支行向5家企业收取顾问服务费合计1141万元,却无针对性、实质性服务,存在收取顾问费而质价不符的行为。最终,该行不但将上述违法所得全部清退,还被处以114.10万元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商业银行违规收费问题一直是监管部门的监管重点。根据今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银保监会系统已作出部署,聚焦“减轻企业负担”目标,在银行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是重点治理问题之一。

罚款114.10万元

8月9日,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剑指贵阳农商银行违规向企业收取顾问服务费。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经查,贵阳农商银行南明支行、云岩支行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向5家公司收取顾问服务费共计1141万元。

虽然收取了上千万的服务费,但两家支行给到的服务却掺杂了不少“水分”。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银行在提供给企业的服务报告中出现逻辑问题或明显错误、向不同企业提供的报告内容基本一致,相互抄袭迹象明显,无针对性、实质性服务,内容未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提出实质性计划建议,服务缺乏针对性等问题,存在收取顾问费而质价不符的行为。

虽然贵阳农商银行在检查组进点检查后已将1141万元顾问服务费全部清退,但仍未能免除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贵阳农商银行违反了相关法规,监管部门责令该行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已经全部清退违法所得1141万元的0.1倍罚款计114.10万元。

资料显示,贵阳农商银行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38.23亿元,是贵阳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的地方国有银行、贵州省第三大地方法人银行,2022年6月末资产总额为1395.83亿元。

财报显示,2021年,贵阳农商银行营业收入30.09亿元,同比下降4%;实现净利润6.28亿元,同比增长103%。2022年上半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13.71亿元,同比下降10.51%;实现净利润5.15亿元,同比增长23.56%。

银行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近年来,商业银行服务收费问题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热点,也是监管部门督查的重点。

2016年6月印发的《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指出,商业银行收费行为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息费分离、质价相符的原则。其中,质价相符是指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客户的实际需要,提供价格合理的服务。顾问与咨询类、资金监管类、资产托管类、融资安排类等业务,特别应当体现实质性服务的要求。

不过,个别商业银行并未遵循这一原则。2019年8月,银保监会办公厅在对部分地方中小银行机构现场检查情况通报中指出,部分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政策执行不到位。其中个别业务收费“质价不符”,违规收取顾问费。有的机构收取大额的财务顾问费,但提供的财顾服务主要摘录互联网公开信息,未向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

今年3月,在“银行业保险业深入推进金融消费者保护”专场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消保局局长郭武平介绍,目前银行业保险业减费让利力度越来越大,违规收费问题大幅下降,但在局部还存在一些问题。“只收费不服务”便是其中之一。常见的比如财务顾问服务,有些银行分支机构在贷款前给企业提供了一个模板,实际上都是差不多的内容,以这个名义收了一笔财务顾问费,但没有实际性服务。

公开信息显示,针对近年来在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相关部门采取一系列举措,对商业银行的服务收费进一步予以规范。

2020年,银保监会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与管理,维护企业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

2022年初,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指导意见》。其中强调,金融服务供给方和需求方平等协商,防止利用市场地位差异不规范定价,保护客户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该指导意见已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为推动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支持助企纾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决定在全国集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整体方案安排,银保监会系统总结近年来银行服务收费治理和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印发行业实施方案,部署各级监管部门和银行机构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银行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减轻企业负担”目标,重点覆盖与国计民生紧密相关的制造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服务行业等领域,以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围绕服务价格管理、服务价格行为、与信贷融资相关收费事项、合作业务管理4方面25项整治要点,重点治理未按照规定披露服务价格信息、超出服务价格公示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利用优势地位转嫁应由银行承担的费用、贷款强制捆绑金融产品或服务、未落实各项服务收费减免政策、服务合作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0874989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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