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银保监分局关于富国峰任职资格的批复

抚银保监复〔2022〕52号

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辽沈银行关于富国峰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 辽沈银字〔2022〕8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富国峰任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如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我局将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抚顺监管分局

2022年8月9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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