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601166)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辽银保监罚决〔2022〕7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艾民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代理销售保险业务过程中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辽宁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8月10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