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本银保监罚决字〔2022〕48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彩屯营业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本银保监罚决字〔2022〕48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彩屯营业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关海园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行政处罚依据

《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五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本溪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9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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