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攀枝花监管分局关于同意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人民街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攀银保监复〔2022〕23号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

你分行《关于人民街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川银攀〔2022〕33号)收悉。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行政许可规章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人民街支行终止营业。

二、终止营业后,应及时拆除原址标识与标牌,不得再办理金融业务。

三、你分行应妥善处理终止营业过程中的业务移交、客户通知和人员安排,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外公告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金融秩序稳定。

四、你分行应当自收到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金融许可证缴回攀枝花银保监分局,及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注销手续后1个月内将终止营业情况书面报告攀枝花银保监分局。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2年9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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