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银保监局关于大连农商银行长海沙尖储蓄所终止营业的批复

大连农商银行

《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海沙尖储蓄所终止营业的请示》(大农商发〔2022〕34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大连农商银行长海沙尖储蓄所终止营业。

二、大连农商银行长海沙尖储蓄所的业务并入大连农商银行长海广鹿支行。

三、机构终止营业后,原址不得保留任何形式的金融机构。

你行应自收到此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许可证缴回我局;逾期不缴回的,由我局在缴回期满后5日内依法收缴。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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