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银保监复〔2022〕50号
广东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广东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宁农商银报 〔2022〕23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修改章程,核准你行修改后的《广东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你行应在我分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前述变更,并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涉及工商登记等法定程序的,你行应当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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