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银保监分局关于塔城津汇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塔银保监复〔2022〕91号

塔城津汇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你行《塔城津汇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塔津村银董〔2022〕25号)已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修改章程的相关条款。

二、你行应在我分局作出批准决定6个月之内,将修改后的章程报我分局备案。

塔城银保监分局

2022年10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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