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银保监复〔2023〕1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你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关于刘煦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农银辽发〔2022〕13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刘煦中国农业银行阜新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阜新银保监分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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