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宁波银行北京光彩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3〕8号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宁波银行(002142)北京分行关于宁波银行北京光彩支行变更名称的请示》(甬银北分〔2022〕31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光彩支行更名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简称“宁波银行北京方庄支行”。

二、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准文件、原机构《金融许可证》及其他资料到我局换领新《金融许可证》,并凭新《金融许可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变更工作并向我局报告。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变更,此批准文件失效。

此复

2023年1月6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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