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银保监分局关于德兴蓝海村镇银行汪芳任职资格的批复

饶银保监复〔2023〕1号

德兴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德兴蓝海村镇银行关于汪芳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德村银字〔2022〕105号)文件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9号,2022年9月修正)的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汪芳德兴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二、该拟任人应在我分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将其任职文件于印发后及时报我分局备案。

2023年1月3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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