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银保监复〔2023〕3号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余朝晖同志拟任萍乡农商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萍农商行字〔2022〕12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余朝晖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提高廉洁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上述高管任职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任职的,本批复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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