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股总额5%以上10%以下股东的批复

临银保监复〔2023〕11号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费县农村商业银行关于变更持股5%以上10%以下股东的请示》(鲁费农商行发〔2023〕9号)收悉。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莒县黄埔酒业有限公司受让莒县物华天宝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你行股份4097.7132万股,持股比例为6.25%。

二、你行应严格按照《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审查入股资金,确保入股资金真实合法,并加强对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对关联方授信。

此复。

临沂银保监分局

2023年1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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