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银保监分局关于杨铁钟任职资格的批复

锦州银保监分局复〔2023〕4号

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

你行《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关于杨铁钟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工银辽报〔2022〕27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杨铁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到任情况。如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我分局将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锦州银保监分局

2023年1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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