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哈尔滨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今日收到黑龙江银保监局的批复,核准姚春和担任该行执行董事、行长的任职资格,自3月3日起生效。
据悉,2022年7月8日,哈尔滨银行举行的董事会决议委任姚春和为哈尔滨银行行长,其任期自银保监管理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建议委任其为执行董事。
公开资料显示,姚春和2003年8月至2011年12月,在工行大连分行担任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15年2月至2020年9月任工行大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大连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等职;2020年9月至2022年6月担任工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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