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关于本溪银行业务营销部总经理白某违法发放贷款8000万元、收受感谢费136万元的案件。
据悉,被告人白某在本溪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马力的指使下,在明知贷款方虚构贷款用途、抵押物难以实现抵押权的情况下,仍安排下属撰写虚假调查报告、将贷款材料做到表面合规。
每经记者 冯典俊 每经编辑 马子卿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关于本溪银行业务营销部总经理白某违法发放贷款8000万元、收受感谢费136万元的案件。
据悉,被告人白某在本溪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马力的指使下,在明知贷款方虚构贷款用途、抵押物难以实现抵押权的情况下,仍安排下属撰写虚假调查报告、将贷款材料做到表面合规。
而担任过本溪银监分局局长、本溪银行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本溪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的马力因严重违纪违法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达136万元
裁定书显示,被告人白某先后在国有控股的本溪银行担任公司业务营销部总经理、公司金融部总经理、本溪银行专家、兼任建设支行党支部书记,代为履行行长职责三个月。
被告人白某于2019年至2021年担任本溪银行业务营销部总经理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王斗天经营的辽宁枫叶物流有限公司、赵晓亮经营的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多家公司在贷款等业务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王斗天、赵晓亮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136.092万元。
具体来看,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白某接受时任大连伟达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岩松的请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该公司和大连新新亚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在本溪银行快速办理承兑汇票续作、提前支取存单利息提供帮助,并先后5次收受苏岩松送给其的感谢费共计人民币52万元。
2020年11月,白某接受辽宁枫叶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斗天的请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该公司在本溪银行快速办理贷款、办理利率更低的“支小再”贷款提供帮助,并收受王斗天送给其的感谢费5万美元。
2019年9月至2021年5月期间,白某接受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晓亮的请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和本溪歌瑞思贸易有限公司在本溪银行办理贷款提供帮助,并先后4次分别收受赵晓亮及该公司财务经理刘品送给其的感谢费9万元、工商银行标重100克的金条1根(纯度为99.99%)。经鉴定,该金条于案发时的市场平均中准价格为3.85万元。
除上述以外,白某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多家公司在本溪银行快速办理贷款提供帮助,收受感谢费3万到7万元不等。
多次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达8348万元
据了解,白某于2019年至2020年担任本溪银行业务营销部总经理期间,受时任本溪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马力(另案处理)的指使,多次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共计人民币8348万元。
具体来看,白某2019年4月受马力指使,在明知本溪银行自身资本余额于2019年初已经下调,如继续向本溪万金北京宴有限公司发放上年度确定的1.6亿元授信额度贷款中剩余的2000万元将违反《商业银行法》关于贷款集中度规定的情况下,经其提醒但仍听从马力的指使按2018年该公司新增1亿元的授信额度继续发起出账申请并全额发放了贷款,超过该行资本净额10%的限额,违法发放贷款1048万元。
2019年11月至12月期间,白某受马力指使,在明知本溪桓仁漫谷度假小镇有限公司向本溪银行申请办理的3000万元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无土地使用权证、虚构贷款用途、抵押物难以实现抵押权的情况下,仍安排下属撰写虚假调查报告、将贷款材料做到表面合规,最终向该公司违法发放贷款3000万元。
2020年10月至12月期间,白某受马力指使,在明知本溪鸿岩矿业有限公司向本溪银行申请办理的43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申请经前期调查存在现金流不足、抵押物期限不足以覆盖在借款期限内偿还全部本金和利息,不符合发放贷款条件的情况下,暗示本溪鸿岩矿业有限公司股东黄铁成安排财务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表、虚增抵押物价值,安排下属撰写虚假调查报告,将贷款材料做到表面合规,最终向该公司违法发放贷款4300万元。
另查明,根据本溪银行出具的情况说明,2020年1月,本溪万金北京宴有限公司因企业欠息形成不良贷款,本溪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公司偿还利息4000万元,现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企业以其抵押资产按评估价56%折抵顶,资产足值,能够覆盖本溪银行贷款本金、利息及全部费用,现等待入账。
2021年4月,本溪桓仁漫谷度假小镇有限公司因未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形成不良贷款,本溪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现双方及同盛村镇银行已达成和解协议,企业以其抵押资产按评估价56%折抵顶,资产足值,能够覆盖本溪银行及同盛村镇银行贷款本金、利息及全部费用,现等待入账。
获刑5年6个月、退缴违法所得
一审法院认为,白某经国家出资企业本溪银行中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研究决定,代表其在本溪银行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经营、管理等工作,应当认定白某系国家工作人员。白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白某身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白某与马力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系共同犯罪,白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白某为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鉴于白某到案后,不仅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掌握的受贿罪罪行,还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且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应对其受贿罪从轻处罚。白某退缴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白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3.36万元、美元5万元依法予以没收,由本溪满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上缴国库。
据悉,曾担任过本溪银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本溪银行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本溪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的马力因严重违纪违法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在本溪纪委监委的通报中,马力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在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安排使用机关食堂经费充抵走访接待费;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发放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经本溪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本溪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马力开除党籍处分;由本溪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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