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青岛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青农商行(002958)(SZ002958,股价2.90元,市值161.1亿元)因公司类贷款风险分类调整不及时等原因,共被罚没3187.27万元,同时承担相关责任的个人也被处罚款。
青银保监罚决字〔2022〕86-9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公司类贷款风险分类调整不及时、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审慎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八十九条,青岛银保监局对青农商行罚没合计3087.27万元;对孙巨仁、姜伟、陈立国、肖卫国、高佳明、王平刚给予警告并罚款合计人民币61万元。
青银保监罚决字〔2023〕37号、3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同业业务授信管理不审慎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四十八条,青岛银保监局对青农商行罚款人民币100万元;对李春雷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
罚单公布当日,青农商行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监管处罚事项的通告》称,本次处罚相关业务主要发生在2020年以前,多数问题已经完成整改。
青农商行表示,“我行以监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持续深化结构调整,不断强化合规管理,促进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今年一季度,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增幅均较去年同期实现翻番,为今后稳健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记者注意到,青农商行今年一季度财报数据较上一季度有所“回暖”。根据该行近期发布的第一季度报表显示,青农商行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6.7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23%;净利润9.9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14%;归母净利润9.94亿元,同比增长5.58%。
据悉,截至2023年3月31日,青农商行资产总额4632.46亿元,比2022年末增加6.54%,负债总额4258.73亿元,比2022年末增加6.92%。
资料显示,青农商行总部位于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2012年6月28日挂牌开业,2019年3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青农商行深耕本地市场,在青岛服务网点众多、服务范围广泛,已设立烟台分行和济南章丘支行,分支机构共352家,辐射青岛、济南、烟台山东三大最具经济活力地区,并发起设立省内5家、深圳1家、江西2家共8家村镇银行。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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