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登网发布《已开立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账户机构统计表》显示,今年以来,已有47家城商行及其分支机构和50家农村中小银行开立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账户。不良贷款转让试点进一步扩容。
据了解,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自2021年正式开启,监管部门逐步拓宽试点机构范围,调整不良贷款处置渠道和处置方式,将可转让资产类型扩展为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个人不良贷款两类。2021年1月份,原银保监会批复同意银登中心试点开展单户对公和个人批量不良资产转让。首批参与试点银行包括6家大型银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
2022年年底发布的《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及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纳入试点机构范围;同时,将注册地位于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河南、广东、甘肃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银行纳入试点机构范围。
业内人士表示,开立不良贷款转让试点让商业银行打开了零售类不良资产处置的新渠道。拓宽了中小银行不良处置渠道,丰富了市场化处置方式,有助于降低部分中小银行潜在风险,同时有助于提升市场深度和广度,更进一步促进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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