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辽宁银保监局发布《关于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显示,同意盛银消费金融关于变更股权及调整股权结构的请示。
根据批复,同意顺峰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不再持有盛银消费金融股权,顺峰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原出资金额由盛银消费金融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保持3亿元人民币不变。
本次股权变更后,盛银消费金融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为:盛京银行,出资金额2.2500亿元,出资比例75%;大连德旭经贸有限公司,出资金额0.75亿元,出资比例25%。
公开信息显示,此前,盛银消费金融股东为盛京银行、顺峰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大连德旭经贸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60%、20%和20%。
(责任编辑:王晓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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