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显示,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吉林省通化市监委对中国农业银行(601288)吉林省分行原高级专家陆俊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陆俊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做两面人,串供并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下属及信贷客户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洗浴等活动安排,违规借用信贷客户房产,违规谋取特殊待遇,配备专职司机、安排专人服务,多占办公用房;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务晋升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妻子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干预和插手贷款审批,违规审批购置营业网点。陆俊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贷款审批、工程承揽、工作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形成重大风险。
陆俊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思改、不知止,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有关规定,经中国农业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陆俊波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陆俊波政务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吉林省通化市监委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此前,4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高级专家卢俊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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