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14日讯 今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更新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云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实际用途与合同约定用途不符,并形成不良贷款,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罚款4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11月7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