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12月11日,齐鲁银行发布《关于2023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一期)发行完毕的公告》表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核准,该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据悉,本期债券于2023年12月7日簿记建档,并于2023年12月11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前5年票面利率为3.70%,每5年调整一次,在第5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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