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贷后管理不到位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华夏银行(600015)乌鲁木齐3家支行共计被罚140万元。
罚单显示,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核不严、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华夏银行乌鲁木齐高新区支行被罚50万元;与此同时,时任华夏银行乌鲁木齐高新区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的麻晓红被警告,并处以罚款7万元。
因保理业务交易背景真实性审核不严,华夏银行乌鲁木齐新兴街支行被罚30万元;与此同时,时任华夏银行乌鲁木齐新兴街支行行长的刘卫国被警告,并处以罚款6万元。
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核不严、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河南路支行被罚60万元;与此同时,时任华夏银行乌鲁木齐河南路支行行长的刘雪松被警告,并处以罚款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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