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4日讯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交口县融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股东受他人委托持有商业银行股权;对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超比例;利用客户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被责令改正并罚款10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10月23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