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朔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分行因“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等,被监管部门做出责令改正,罚款30万元处罚决定。
同时,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分行贷后检查岗石建蓉被监管部门做出警告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朔金管罚决字〔2024〕12号
(责任编辑:曹言言 HA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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