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照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同时对2家金融机构做出处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莒县支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监管部门做出“罚款30万元”的处罚决定。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莒县支行行长胡顺波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监管部门做出“警告”的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日金罚决字〔2025〕18、19号
本文由 AI 算法生成,仅作参考,不涉投资建议,使用风险自担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