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3日,莆田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流动资金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监管部门做出“处以140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时任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陈金海、时任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吴群峰、时任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陈丽娥、时任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林元淼、时任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陈贤真因“流动资金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监管部门做出“警告”的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莆金监罚决字〔2025〕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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