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3日,深圳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因“贷前调查不尽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不到位;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被监管部门做出“对机构罚款330万元,对李泽锐、余彦森警告,对江琴、黄斌、杨泓峤、庄志明、张晓东、赵卫华分别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王靖警告并罚款6万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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