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1日,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建议委任韩良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韩良先生现年59岁,拥有丰富的法学背景和专业经验,自2011年12月起担任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并自2009年起担任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此前,韩先生曾在南开大学法学院担任副教授及讲师,并在天津大学法律系担任讲师。
韩良先生的教育背景同样卓越,他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后学位、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天津大学技术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学位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位。除了在学术领域的成就,韩先生还担任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以及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根据公告,韩良先生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且在过去或现在并无在天津银行或其附属公司的业务中拥有财务或其他权益,与银行任何核心关联人士没有任何关联。他的董事津贴为每年人民币25万元(税前),任期将自天津金融监管局正式批准其资格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当日为止。
韩良先生在过去三年并未在天津银行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位,也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或监事。他与天津银行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且并无在天津银行股份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任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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