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调查审查不审慎,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120万元

2025-12-01 17:45:00 和讯网 
2025年12月01日,厦门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因“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调查审查不审慎”,被监管部门做出“对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罚款120万元;对庄雅兰、周忠德警告”的处罚决定。

本文由 AI 算法生成,仅作参考,不涉投资建议,使用风险自担

(责任编辑:董映颉 HO013)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