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7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昨日发布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以下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发放固定资产贷款不审慎、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后管理不到位、超过借款人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
陕西金融监管局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罚款253万元。对牛博、姚淑芳分别给予警告,对林雅欣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
原文如下: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