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8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1月6日披露了沧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沧金罚决字〔2025〕7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贷中审查不到位,被处罚款35万元。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业务三部总经理路红蕾,对贷中审查不到位负有责任,被处警告。
以下为原文: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