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大庆分行被罚多人被警告 "三查"不到位

2026-02-02 16:01:01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1月29日公布的大庆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庆金监罚决字〔2026〕1、2、3、4、5、6、7、8、9号)显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贷款“三查”不到位。

大庆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罚款20万元;分别对张楠(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龙岗支行综合营销部客户经)、周涛(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龙岗支行 行长)、李宗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东风支行综合营销部客户经理)、郑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东风支行 行长)、王志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信用审批部审查员)、尹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机构中心副主任)、王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信用审批部总经理)、任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个贷中心副主任)警告。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郭健东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