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授权

注册

方城县券桥信用社员工违法放贷 被判刑1年半

2019-04-15 18:54:37 和讯银行  高凯

  日前,从裁判文书网获悉,方城县券桥信用社某员工因违法发放贷款,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辛某成,男,1981年8月出生,汉族,初中毕业,2012年至案发在方城县券桥信用社工作,住方城县。2015年5月7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方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因涉嫌挪用资金罪于2018年1月20日被方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挪用资金罪于2018年2月12日经方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被方城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方城县券桥信用社员工违法放贷 被判刑1年半

  方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1、2015年8月29日,方城县券桥信用社客户经理被告人辛某成为耿某办理金额30万元快贷通贷款,款到账后,辛某成提议由自己使用其中20万元,耿某即转给辛某成20万元,该笔贷款至今未归还。

  2、2015年12月30日,方城县券桥信用社客户经理被告人辛某成为张某办理个人贷款25万元,该笔贷款发放后,辛某成将其中180030.6元转走,该笔贷款至今未归还。

  3、2016年4月30日,方城县券桥信用社客户经理被告人辛某成为马某办理个人贷款30万元,该笔贷款发放后,辛某成将该笔贷款转走,该笔贷款至今未归还。

  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辛某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认罪悔罪,请求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辛某成违法发放贷款,造成损失8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一审判决被告人辛某成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新闻排行榜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