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和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拟任理事吴向辉任职资格的请示未获核准。
公告显示,吴向辉不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9年第9号)第一百零二条第六项规定,巴音郭楞银保监分局不予核准吴向辉和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的任职资格。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六项规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应符合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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