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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东省银行业协会学习研究组
本文载于《中国银行业》杂志2021年第5期
导语:十一载红色金融史,北海银行作为中国共产党战时领导的最大银行,为山东革命根据地的创立发展贡献了金融力量,创造了“红色金融传奇”。
在艰苦卓绝的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统筹“枪杆子”“钱袋子”,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互为犄角,相互支撑,取得了正面对敌作战和经济金融发展的双胜利,建立新中国,开创了中华民族历史新纪元。在这一过程中,北海银行从无到有、由分至合、自弱变强的发展轨迹,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经济金融工作实现历史飞跃的一个缩影。
北海银行的历史经纬
北海银行从抗日烽火中走来,在对敌斗争中逐渐壮大,与山东革命根据地的创建、发展息息相关,休戚与共,具有鲜明的战时金融和地方金融特征。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高举抗日旗帜,积极推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抗日烽火在山东各地迅速形成燎原之势。1938年3月8日,中共掖县(今烟台莱州市)县委举行武装起义,成立了山东最早的民主政府之一——掖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财政委员会,4月开始筹建北海银行。12月1日,北海银行开业,并向社会首次发行95000元北海币。1939年1月,日伪军进攻掖县,民主政府被迫转移;2月,北海银行解散,已发行的北海币仍在胶东掖县、黄县、蓬莱三县农村流通,且信誉良好。8月,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山东局的指示精神,胶东特委重建北海银行,是为胶东北海银行,红色金融的种子开始在山东革命根据地生根发芽、茁壮生长。
毛泽东主席曾经指出:“山东的棋下活了,全国的棋也就活了。山东把所有的战略点线都抢占和包围了,只有山东全省是我们完整的、最重要的战略基地。北占东北,南下长江,都主要依靠山东。”随着山东抗日根据地的不断扩大,金融工作也随之发展,各地开始建立金融调剂机构,以保障战时军费、经费等财政供给。1940年2月,中共山东局指示:整理北海银行……筹办鲁西、鲁北、清河三银行。6月,清河区北海银行成立;10月,北海银行总行在临沂沂南县成立。《大众日报》刊文评价说,北海银行为我山东抗战军民自营之银行,信用素著。后来,胶东北海银行改为胶东分行,清河区北海银行改为清河分行,清河分行后与冀鲁边分行合并成立北海银行渤海分行。此时,北海银行总行与各分行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印钞等方面彼此独立。随着革命形势发展和根据地实际需要,北海银行总行相继设立滨海、鲁中、鲁南分行,北海币首先在以上三个根据地实现统一发行和自由流通。
1945年,北海币在山东全省实现统一。当年8月1日,山东战时行政委员会发布《统一本币流通令》:全省各地区统一流通。同月,山东省政府成立,省政府发布公告:“为全面调剂物资,流通金融,特决定全省各地区(滨海、鲁中、鲁南、胶东、渤海)过去所发行之北海银行本币,今后不分地区同一流通。”北海银行总行将北海、东海印钞厂及胶东制版厂合并组建北海银行胶东印钞厂,将鲁南、滨海印钞厂并入鲁中印钞厂(又称北海银行印钞总厂),开始统一印制山东版北海币。
北海银行的业务发展
作为根据地政府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北海银行除发行货币外,主要办理经营存款、发放贷款、投资工商业等业务,此外,还接收根据地政府委托代理金库等其他业务。
存贷款业务。由于长期处于农村游击环境中,北海银行吸收存款不多,除机关部队和企事业单位的往来性存款外,基本没有其他存款业务。抗日战争胜利后,北海银行进入中小城市,逐渐吸收存款开展城市业务,除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外,还有特种活期存款、暂时存款、通知存款等。初期贷款主要是农业贷款,贷款用途有救济性质的,也有生产性质的。1942年2月,北海银行为帮助各抗日根据地开展春耕运动,开始发放春耕贷款;1943年全年共发放580万元春耕贷款,1944年共发放农业贷款2390万元。银行贷款还积极扶持手工纺织业,实现布匹自给,例如,滨海区规定,发放纺织贷款,土机每张500-1000元,样机每张2000-4000元,纺车每架50-80元;并规定凡用贷款制成的成品,均能在根据地市场销售;如在市场上销售不了的,政府保证按一定价格收买。纺织贷款的发放,使根据地纺织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以滨海区为例,从1942年11月到1943年2月底,生产布总值达420万元,群众获利223.5万元,增加私人资本109.5万元,不但解决了军民衣服问题,改善了群众生活,也提高了妇女的社会、经济地位。
投资工商业。1942年到1943年两年间,北海银行还在胶东、鲁中等地区进行投资经营工作。有的直接创办工厂、商店,有的投资私人商业、工厂或进行合办,对繁荣根据地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初期北海银行资金使用分散,现金贷款因物价不稳定,而且没有普遍机构,既不能保证正确的贷款发放,又无从收回,资金徒然消耗。北海银行将分散资金回笼集中用于发放农业贷款,并且以实物放贷为主。另外,北海银行还发放低息或免息的副业、渔业贷款,有助于农村和城市消灭高利贷,发展经济服务,推动了生产运动的开展。
代理金库。为确保财政收支统一,促进生产救灾和保证前线供给,1942年5月,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责成北海银行承办金库业务,后改将各级金库划归政府。1947年,在华东财经会议上,一致决定将各级政府的金库全部归并于北海银行,指定北海银行代理山东省各级金库。1948年2月,山东省政府、华东财办联合发出《关于原各级政府金库移交北海银行并由北海银行代理全省各级金库的指示》,要求建立严格的金库制度,保证一切收入解库,一切支出统一于华东财办,是贯彻财政统一之关键。
汇兑业务。1942年下半年,北海银行各地支行、办事处已基本建立起来,汇兑业务随即在鲁中率先开展起来,主要形式是信汇和汇票,服务对象是工商贸易部门和合作社,私人的极少。与敌区建立外汇关系稍早,但开始时基本上是以物易物形式,1943年下半年后,随着敌我力量变化、北海币信用日益提高,敌占区的工商业者主动来根据地做生意的逐渐增多,除在边沿区与北海银行分支机构发生货币兑换外,北海银行还与敌占区工商业者建立了直接的汇兑关系。
收购金银业务。北海银行从诞生那天起,就开始了收购黄金、白银的业务。鲁中沂南的铜井金矿生产的黄金全部交到银行。开始时作为银行的准备金,后来至1943年下半年,才拿来作为与敌占区的外汇基金。据当事人回忆,为了保护好这些贵金属,在机关转移时,要将沉重的金条缝在子弹带形状的袋子里,由可靠的同志缠在腰里行军,保证人在黄金在。之所以不用马驮,是怕马受惊丢失。
1942年2月,北海银行总行随山东省政府迁驻临沂城,并直接领导日照、临沂办事处。图为北海银行临沂办事处全体人员合影。
总之,北海银行在中共中央“发展经济,保障供给”财经工作总方针指导下,在中共山东局直接领导下,积极支持抗日民主政权的各项事业,开展了以发行货币、与敌进行货币斗争、发放生产贷款、调剂城乡金融为主要内容的金融货币工作。通过建立独立自主的货币制度,稳物价,促生产,保障了根据地所需的军政供给和人民生活的相对改善。
北海银行主导的货币战争
抗战初期,山东的货币市场极为混乱:国民党政府发行的法币与军阀韩复榘统治后期成立的民生银行(600016,股吧)发行的钞票并存;一些私人经营钱庄和商店发行的土杂钞(流通券和“钱帖子”)不下数百种;日寇实行“以战养战”的经济侵略政策,发行日伪货币,同时大量伪造边币和法币,企图破坏根据地经济。
货币战是战争时期的一条特殊战线,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日本曾明文规定:凡随身携带北海银行纸币超过5元者一律枪毙;北海银行成立之时就在其组织章程中明确宣布以“繁荣根据地经济,加强对敌金融货币斗争”为目的。整个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和中共山东局在极其艰苦复杂的条件下,领导北海银行组织开展货币斗争,最终使北海币成为山东抗日根据地唯一流通的本位币。
北海币的“竞争对手”先后有土杂钞、各地方省钞、各种敌伪钞和法币等。从斗争的格局看,有时是联合友币,一致对敌,有时是伪币、法币、北海币呈三角斗争关系。通过强化阵地斗争(流通范围)和比价斗争(外汇管理),达到争夺物资、稳定物价的目的。
北海银行总行成立后自行设计并印制的第一版北海币
抗日战争初期至1942年,在国共合作抗日的大背景下,山东革命根据地采取联合国民党政府发行的法币共同围剿日伪币的策略。严禁日伪币侵入流通,严禁与法币兑换;对法币采取保护政策,认定法币为法定货币,巩固法币信用,保证其正常行使;对法币的流出流入予以限制,同时采取控制物资流出、流入的办法;发行北海币作为辅币,防止生金银及银币、铜币等硬币的外流,调剂金融流通等。
长期以来,国民党政府采取通货膨胀政策,大量发行法币,法币急剧贬值,物价飞涨。同时,日本不断操纵法币,一方面把法币从敌占城市排出,另一方面又利用被排出的法币在根据地进行资财掠夺。解决法币给根据地经济带来的巨大负面影响已迫在眉睫。1942年5月29日,中共山东分局发布《关于法币问题的指示》,建立贸易机构,严格实行对外以货易货制度;严禁粮食、耕牛、棉花、毛皮等重要产品出口;宣布北海币为山东各地之本位币;健全各级银行组织,有计划地发行、管理北海币,提高信用,扩大北海币使用范围,逐渐取消法币。随即,山东抗日根据地组织开展了两次“排法”斗争,北海币与法币、伪币呈现三角斗争关系。
第一次“排法”斗争中,北海银行胶东分行首先取得成功,但其他地区在日伪及国民党政府无所不用其极的干扰破坏下均告失败,经济危机更加严重。
出生于1904年的经济学家薛暮桥,在当时进行深入调研的情况下,系统提出了“货币斗争理论”,包括货币斗争、贸易管理和生产建设三个层面。其中,货币斗争排在第一位,但要取得货币斗争的胜利,必须有贸易管理和生产建设的支持。而完善贸易管理和生产建设,就必须完成“停法禁伪”工作,这样才能保护物资,稳定物价,克服经济危机。另外,薛暮桥创新提出“纸币的基本保证是物资”“币值决定于发行数量”等观点,严格控制货币发行数量,掌控重要物资,造成对外贸易的优势,根据市场规律灵活掌握北海币和伪联银券的比价等。
1943年开始的第二次“排法”斗争,从一开始就以薛暮桥系统经济理论等为支撑,在组织上也更为紧密。斗争首先在滨海区取得胜利,几千万元的法币被排挤出去,由法币泛滥造成的经济危机得到有效缓解,北海币币值不断提高,滨海区百姓从物价迅速回落中得到实惠。此后,鲁中、清河、鲁南借鉴滨海区经验同样取得胜利。1944年4月,山东抗日根据地宣告,“排法”斗争取得胜利,北海币成为根据地唯一流通的本位币,成为人民币发行前各根据地中流通地域最广、使用人口最多、影响范围最大、币值最为稳定的货币之一,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成立和人民币本位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与此同时,经济斗争和外贸斗争的主动权由此转移到抗日根据地一方,使沂蒙真正成为山东乃至全国根据地的经济中心。与此相对应,当时的北海银行无论机构规模、人员编制,还是资本金总值、资产总量,都堪称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最大银行。
1945年6月,时任山东局书记黎玉在山东省全省工商工作会议上指出:“排法”斗争使我本币物价不但没有上涨,反而下落了30%到40%。以此估算,“排法”斗争为山东抗日根据地避免了近6亿元法币的经济损失。如果考虑物价等多种因素,这个数额放在今天是难以想像的。
重温北海银行“红色金融传奇”的时代意义
1948年12月1日,根据中共中央部署,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北海银行总行即改为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但考虑到战时实际情况,北海银行继续挂牌营业,一切仍沿用北海银行旧行名义。此时正值淮海战役,人民币虽已发行,但尚不能满足需求,北海银行继续印发北海币1820余亿元,在济南、烟台、潍坊等11个城市发行定额(10万元)本票49亿元。此后,北海银行部分骨干力量跟随解放大军南下,接管包括国民党中央银行在内的国家银行和民族资本银行,并临时代行国家银行职能处置涉外业务。1949年4月,北海银行总行迁址济南经二路146号(今山东银保监局办公地点),11月1日,北海银行正式改称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北海银行宣告结束,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时至今日,重温北海银行“红色金融传奇”,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其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是金融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的不竭源泉和根本保证。北海银行从诞生之日起就面临着围剿破坏、孤立渗透,斗争形势异常残酷,你死我活,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战时金融工作这棵“幼苗”才脱胎换骨长成“参天大树”。其二,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金融工作的理论本源。在抗日战争后期的“排法”斗争中,薛暮桥创造性地提出了“货币斗争”“物资本位”等理论,以此理论为指导,北海银行最终战胜了日伪货币,排除了法币,成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结合中国经济金融实践焕发巨大生命力的又一鲜活案例。其三,坚持人民金融定位、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是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纵览11年的历史经纬,北海银行始终坚持生存依民、发展为民的思想,在沂蒙精神的滋润下,积极反哺山东革命根据地各项事业发展,在确保战时军费、经费供给的基础上,在资金极为匮乏的条件下仍积极发放农业贷款,支持春耕运动和纺织业发展,为提升根据地经济、保障人民生活奋斗。其四,坚持制度优先、监管先行应成为金融工作的常态。北海银行以“经世济民”为工作总原则,建立健全了包括组织领导、机构建设、银行会计、出纳、信贷、内控管理以及农村信用合作事业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执行不走样、落实不变样。
北海银行生根于胶东、成树于沂蒙,历经11年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林漫山东全境,并荫及河北、河南、安徽、江苏等省,在山东及周边地区建立了以北海币为本位币的独立战时货币市场,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的建立和发展,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最后胜利,为新中国成立前后的金融建设积累了经验,为我国社会主义金融事业的顺利开展做出历史性贡献,值得永远铭记、发掘。
(本文原载于《中国银行业》杂志202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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