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银保监分局关于刘宜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朝银保监复〔2023〕3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辽宁省分行:

你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辽宁省分行关于刘宜涛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辽农发银发〔2022〕8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刘宜涛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朝阳市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

此复。

朝阳银保监分局

2023年1月4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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