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案一审宣判: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处罚金人民币三亿

2024-02-05 17:05:28 格隆汇 

  格隆汇2月5日丨据2024年2月5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招商银行(600036)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对被告人田惠宇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亿元;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田惠宇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宋政 H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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