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证监局对衡帕动力出具警示函

2025-06-30 17:21:01 格隆汇 

  格隆汇6月30日|湖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衡帕动力于2025年6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在2021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的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湃科技”)84.88万股股票;卖出后,衡帕动力持有领湃科技股份的比例从35.43%下降至34.94%。衡帕动力持股比例变动触及领湃科技已发行股份的35%时,未依法停止交易,仍继续减持领湃科技股份,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衡帕动力已于2025年6月9日主动购回违规减持股份10.52万股,且无需上缴价差,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衡帕动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责任编辑:宋政 HN002)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