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家A股上市行全面撤销监事会,部分披露监事长去向

2026-01-14 09:52:21 新浪网 

2025年以来,中国银行业掀起一场标志性的治理架构变革。

近期,随着平安银行(000001)、中原银行、宁波银行(002142)等完成监事会撤销程序,截至目前,42家A股上市银行均已公开宣布不再设立监事会。同时,亦有不少中小银行正在推进相关事宜。至此,运行近三十年的银行监事会制度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此亦成为落实新《公司法》精神、深化金融改革的关键步骤。

银行监事会退出后,其监督职能并未因撤销而弱化,而是全面移交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此意味着,银行业将从传统的“三会一层”治理模式转向更具效率的“两会一层”架构。

银行年内密集“去监事会”,

42家A股上市行均宣告撤销

2026年是A股上市银行监事会制度的收官之年,从年初至今,多家上市行发布了不再设立监事会的相关公告。

其中,今年1月8日,平安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平安银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公司章程已获核准并生效。自公司章程核准之日起,该行监事会及监事依法撤销,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同步废止。

与此同时,该行披露,叶望春、车国宝、王春汉、韩小京、孙永桢和邓红不再担任该行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

此外,中原银行同日发布公告称,随着修订后公司章程生效,该行自今年1月5日起不再设立监事会。

1月4日,宁波银行发布公告表示,自2025年12月31日起,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原监事会职权。监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同步撤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公司治理文件相应废止。

另外,该行还披露,丁元耀、鲍明伟、俞德昌、周士捷、庄晔、陈锦晓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其均已确认与公司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相关事项需知会公司股东及债权人。

截至目前,42家A股上市银行均已公开宣布不再设立监事会。另外,亦有不少中小银行正在推进相关事宜。从国有大行到股份行,再到城、农商行,随着愈来愈多的商业银行加入,运行近30年的监事会制度正逐步淡出银行业公司治理舞台。

银行撤销监事会后,

部分披露成员去向

银行监事会撤销后,其成员的去向问题引发业内广泛关注。经梳理发现,银行监事会成员去向基本包含“内部转岗、外部调任、到龄退休”三大路径。

其中,“内部转岗”是最主流的安置路径,比如,2025年1月,交通银行发文称,徐吉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长等职务,目前,徐吉明已转任专职党委副书记。

此外,杭州银行(600926)原监事长王立雄转任该行副行长;长沙银行(601577)原监事长白晓任该行副行长;中原银行原监事长张克已任该行行长助理。宁波银行发文称,原监事长、职工监事罗孟波因工作原因辞任相关职务,但仍继续担任公司党委委员,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亦有部分银行的监事会成员转任为独立董事,比如,齐鲁银行原外部监事董彦岭现任该行独立董事;苏农银行(603323)原外部监事束兰根转任该行独立董事;青农商行(002958)原外部监事王庆金现任该行独立董事。

“外部调任”成为大中型银行、区域银行监事长的重要选择之一,体现了跨机构、跨领域人才的流动逻辑。比如,2022年9月,工商银行原监事长黄良波因工作变动辞任,后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供销合作总社纪检监察组组长。

2025年12月,浙商银行郭定方辞去该行监事长、职工监事等职务,据公开信息,郭定方现为浙江省担保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到龄退休”是符合行业惯例的自然退出路径,比如,2023年2月,农业银行原监事长王敬东到龄辞任;2023年10月,建设银行原监事长王永庆到龄辞任;2024年2月,中国银行(601988)原监事长张克秋到龄辞任;2025年9月,邮储银行监事长、股东代表监事陈跃军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向该行监事会提交辞呈,辞去该行监事长、股东代表监事职务。

银河证券研究分析指出,监事会改革推动董事席位增加。目前,上市银行董事会人数平均14人,国有行、股份行平均约15到16人,区域行约13人;其中,本行背景的董事占比平均为23.5%。从已获监管核准的上市银行最新公司章程来看,董事会平均增加约1个席位。国有行董事会席位多提升至13到19个,股份行多保持不变,区域行席位最多上升至21个。

监事会被审计委员会替代,

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同步撤销

监事会的全面退场,并非意味着银行内部监督的弱化,而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强化。从各家银行发布的相关公告看,当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已成趋势。

比如,前述平安银行发文称,该行监事会及监事依法撤销,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同步废止。

宁波银行也发布公告表示,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原监事会职权,监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同步撤销。

回顾监事会设置的历史,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明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设立监事会;1997年,《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监事会暂行规定》发布,其中明确监事会主要职责、人员组成等,以健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监督机制;2000年,《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出台,将覆盖范围扩大到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各类国有重点金融机构。

两年后,央行发布《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明确监事会是商业银行的内设机构,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出台《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规范了监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要求。

2012年,原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对监事会的组织架构、职责权限、激励约束机制作出全面规定推动监事会制度走向成熟。在近30年的实践当中,监事会制度在规范银行经营行为、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年7月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公司法》正式实施。第一百七十六条明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同年12月,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司法,推动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质效,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曹睿潼

(责任编辑:曹言言 HA008)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