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潍坊分行被罚责任人被警告 贷款管理不到位

2026-05-28 16:50:01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8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公布的潍坊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潍金罚决字〔2026〕5号-6号 )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贷款管理不到位。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零售信贷业务部(消费金融部)总经理宋海波为相关责任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对机构罚款35万元,对宋海波给予警告。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刘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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