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壁财经讯,7月6日披露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肇庆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肇庆监管分局作出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对肇庆农商行罚款50万元,对杨辉麟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对容锦佳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