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4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9月11日公布的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天津银行北京分行及相关责任人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贷后管理不到位。
北京金融监管局对天津银行北京分行罚款120万元;对魏京京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周峰、李大伟分别处以警告。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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