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晴隆兴安村镇银行一连收到五张罚单。
处罚信息显示,晴隆兴安村镇银行受罚原因是违法违规发放跨区域贷款,造成较大风险隐患。黔西南银保监分局根据相关规定,对晴隆兴安村镇银行处以罚款20万元。
同时,因以上违规行为,以及发放借名贷款、贷款“三查”流于形式、抵押权证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时任晴隆兴安村镇银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的严超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三年,并处罚款九万元;时任发展部总经理的朱凤阳被处以警告,罚款五万元;时任客户经理的冯琢、李晓兰被处以警告处分。
资料显示,晴隆兴安村镇银行成立于2017年10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贵州兴义农商银行持有该行51%的股份。
以下为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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